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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第二百零四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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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他这种贱狗的口水,怎么配脏了男人的脚?

他仰头看男人,喉咙里不自觉地发出讨好的呜咽。

舔不够,怎么都舔不够,他还保持着张嘴的姿势,喉咙里都是男人脚底的死皮。

男人看他这副贱样,眼里的不耐烦变成了赤裸裸的鄙视,带着几分施舍般的怜悯,仁慈地用脚底板拍了拍他的脸:"好了,又不是以后都不给你舔了。 "

他立刻仰起头,眼巴巴地问:"那主人今晚还能赏我吗?"

男人哼笑一声,脚趾夹了夹他的耳垂:"那得看某条蠢狗待会儿的表现了。"

"我肯定好好表现!"他赶紧表忠心。

男人懒洋洋地抬了抬下巴,"现在趴下,驮我去刷牙洗脸,然后给我穿鞋袜。"

他立刻四肢着地趴好,手掌朝上给男人当脚踏。

等男人踩着他的手穿上拖鞋,他弓起背,熟悉的重量压下来时,他脊椎条件反射绷直—这个坏主人总爱突然往后仰,他得随时准备好支撑男人的重量。

果然下一秒,火辣辣的巴掌就落在屁股上:"发什么呆?驾!",脚趾抵着他下巴一蹬,两只穿着拖鞋的脚一左一右踩在他头顶,塑料底碾着发旋。

其实他更喜欢主人光脚踩他—温热的脚掌,调皮乱动的脚趾,但现在这样也不错。

感受着男人顽皮的脚趾时不时揪一下他的耳朵,或是用拖鞋带子磨蹭他的后颈,这种顽劣的小动作让他浑身发软,偷偷放慢速度,好让男人能多玩会儿,甚至故意晃了晃脑袋,让男人的脚趾能更好地揪弄他的耳朵,玩得更顺手,天知道他最爱男人这样随意玩弄他的模样。

听见头顶传来轻笑,知道男人玩得正开心,他抿着嘴偷乐—当主人的玩具,本来就是他最享受的事。

拖鞋底突然重重一碾,"爬这么慢...故意的?"

"嗯..."他小声应着,缩着脖子偷笑,被男人逮个正着。

男人立刻来劲了,脚趾在他头发里乱钻,玩得更欢。

结果就是,这个坏主人让他在卧室和卫生间来回爬了十几趟。

到最后他胳膊直打颤。

"还耍不耍小聪明了?"男人还是稳稳地骑在他背上,脚尖踢踢他发颤的胳膊。

他喘着摇头,心里却甜滋滋的—能被主人这样玩,累死也值了。

洗漱完毕,他就跪在玄关,捧着男人昨晚脱下的皮鞋,像捧着一件圣物。

袖口蹭过鞋面,擦掉影响完美的一点浮灰。

他捧起男人赤裸的脚,嘴唇虔诚地吻过每一根脚趾,舌尖轻划过温热的脚背。

为男人套上袜子,系紧鞋带,动作熟练得像一种肌肉记忆。

最后,两只脚都这样穿上鞋后,他低头吻了吻两只脚的鞋面—而主人,像过去千百次那样,一脚踩上他的脸。

皮鞋底压着他的鼻梁,男人慢悠悠地调整松紧,鞋舌蹭过他的颧骨。

"啧,又歪了。"男人碾了碾,声音里带着点不耐烦,"蠢狗。"

他闭着眼,感受鞋底的纹路刻进皮肤—高中时是篮球鞋粗粝的防滑纹,现在换成了定制皮鞋冷硬的棱角,可那股居高临下的压迫感从未变过。

男人换脚时,鞋底的纹路正与他记忆完美重合—右鞋跟三道平行线,左鞋底总粘着会议室的咖啡渍。

他看不见男人的表情,但能想象男人垂眸时的那副漫不经心的高傲样子:眉头微皱,眼神里带着鄙夷,嘴角噙着轻蔑,像在打量一条怎么也教不会规矩的劣犬。

光是想到这儿,胸口就烧得发烫。

等男人终于满意了,他才重见天光,额头立刻抵回地板,等待男人踩着他的背出门。

左脚、右脚,沉甸甸的力道碾过后脑,像盖章一样烙下男人的痕迹。

他伏低身子,顺势从男人□□钻过,起身时,已经亦步亦趋地跟在了男人身后。

早餐时,他照例安静地在一旁,等男人用完餐。

狗奴只配吃主人的残羹剩饭,主人太了解他的口味了—碰到他爱吃的,主人会故意只咬一小口,剩下的全推到他面前。

他捧着碗,像得到恩赐的小狗一样狼吞虎咽,连男人指尖沾到的酱汁都舔得干干净净。

下班后,男人常带他去僻静的公园散步。

男人的鞋带松了,他会先警觉地扫视四周—有路人时,他蹲下身快速系好;若四下无人,他便直接跪伏在地,让男人踩着他的脸或后脑勺,慢条斯理地调整鞋带。

走累时,男人会找个隐蔽的石凳坐下。

他立刻跪下去,低头用牙咬开男人的鞋带,舌尖不小心蹭到皮革,咸涩的汗味立刻渗进来。

牙齿勾住鞋跟往外拽,鞋子脱落的瞬间,他悄悄深吸一口气—闷热的皮革混着淡淡的酸涩,是主人走了一天的味道。

男人早看穿他这德性,鄙夷地嗤笑一声,“啧,贱狗。”脚掌不轻不重地踹了下他的脸,却也没阻止他偷偷摸摸的嗅闻。

他讨好地蹭蹭男人的脚踝,牙齿咬住袜口,一点点往下褪。

袜子卷到脚尖时,男人配合地抬了抬脚,他赶紧叼着塞进鞋里,再用鼻子把鞋子推整齐。

然后翻身一躺,后脑勺枕在男人鞋面上,眼巴巴望着男人。

男人的脚掌直接踩上他的脸,脚趾恶意地夹他的鼻尖、碾他的嘴唇,像玩一块橡皮泥,脚底的纹路在他脸颊上压出红痕。

他呼吸里全是男人,热烘烘的,带点汗湿的咸。

能为主人的脚解乏,是狗奴的荣幸。

有时没有座位,他就弓起背充当男人的人肉坐垫,或直接趴下任男人骑在腰上。

趴下当坐垫,跪下当脚凳,驮着男人散步更是家常便饭。

男人总爱突然往后仰,他得时刻绷紧腰腹稳住重心—这三年来,他从最初爬十分钟就腿软,到现在能驮着主人逛完整座公园。

“今天能撑多久?”男人漫不经心地问,脚掌在他脸颊上蹭了蹭。

“两小时……没问题。”他喘着气回答,护膝早就磨破了不知道多少副,可只要主人还在他背上,他就能一直爬下去。

能这样伺候主人的脚,他这狗当得值。

男人赏他□□,就是对他最大的认可—要是主人心情不好,他连碰主人脚趾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现在,他伺候得越来越好了,几乎每天都能吃到主人的脚,光是想想就让他兴奋得发抖。

遇见主人之前,他或许还有那么点可笑的尊严,可自从他在厕所隔间跪下心甘情愿祈求主人不要赶走的那一刻,那些虚伪的坚持就彻底粉碎了。

那时候他才明白,他活着的意义就是被主人践踏、被男人使用,他的存在就是为了取悦主人。

主人就是他的神,他的信仰,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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