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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第二百零四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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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中,幼儿园阿姨温柔的声音传来:“左旭戈,你的理想是什么呀?”

他奶声奶气地回答:“我想当主人的狗奴!”

阿姨笑眯眯地鼓励他:“哇,真是个特别的理想!那你的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努力回忆着,眼睛亮晶晶的:“他比我大一岁,现在应该在上大班,他叫邓屿昇。虽然现在还不高,但以后会长到一米九,有八十公斤重,脚有四十七码,会变成超级大帅哥!他喜欢喝牛奶,还爱打篮球。”

阿姨笑着对周围小朋友说:“左旭戈小朋友记性真好!他的主人听起来真厉害,对不对?”

小朋友们齐声欢呼:“对—!”

阿姨拍拍手:“那我们一起为左旭戈的理想鼓掌!”

教室里响起热烈的掌声,小朋友们七嘴八舌地夸他:“你好棒呀!你的主人也好棒!”

他正美滋滋地享受着赞美,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主人一身笔挺西装,帅气地走了进来。

他激动得差点跳起来:“主人!主人!我在这儿!”

在所有人羡慕的目光中,男人迈步走来,优雅地蹲下,亲手为他戴上项圈。

金属扣“咔嗒”一响,他的世界彻底归属。

“爬。”男人简短地命令。

他立刻伏下身,乖顺地跟在男人身后,像只真正的小狗。

男人的皮鞋锃亮,他忍不住用牙齿轻轻咬住鞋跟,帮男人脱掉。

“舔。”

他毫不犹豫地低头,虔诚地亲吻男人的脚背,舌尖划过肌肤的触感让他心跳加速。

周围的小朋友们发出惊呼,可他的眼里只有主人—主人的满意,才是他存在的意义。

晨光溜进房间时,男人惬意地伸了个懒腰,顺势一脚,他扑通摔在地板上,还没从美梦里完全清醒,揉着鼻子委屈巴巴地抬头。

正对上男人戏谑的眼神,"看什么看?"

男人坐到在床边,他马上跪直身子迎上去,两只大脚直接踩上他的脸,脚底板还带着被窝里的温热,像揉面团似的狠狠搓着他昨晚被打肿的脸皮。

粗糙的脚掌故意碾着发烫的皮肤,汗津津的触感混着淡淡的咸涩味往鼻子里钻。

"嘶...啊..."他抽着冷气,但不敢躲。

男人脚掌每动一下都像刀刮,可闻着男人熟悉的脚汗味,一想到男人正居高临下地享受折磨他的快感,他反而踏实了,心里那股奴性就止不住地翻涌上来。

"爽不爽?"男人坏笑着加重力道,把他脸当抹布似的蹭男人脚底的汗。

他脑袋被踩得越来越低,还得配合着调整姿势,却赶紧从被踩变形的嘴里挤出回答:"爽..."

"贱骨头。"男人嗤笑一声,脚趾故意夹他鼻子,脚掌踩着他的嘴,当他喘不过气时候松开,好让更多的脚汗味进入他鼻腔。

"小狗喜欢这么玩吗?"男人脚趾夹着他下巴往上一抬。

他跪着的腿早就麻了,脖子酸得要命,可心里美滋滋的—能用脸给主人擦脚,多大的福气啊!

"喜、喜欢..."他喘着气回答。

怎么能不喜欢?主人肯用他尊贵的脚踩他脸,简直是莫大的恩赐。

他甚至偷偷吸了口气,把那股带着体温的汗味咽下去—看啊,连他的疼痛都能取悦主人。

等男人玩够收脚时,他的脸早木了,脖子酸得像落枕,膝盖更是抖得站不起来。

瘫在地上喘着粗气,却忍不住偷瞄男人满意的表情。

值了!

可心里那团火却烧得更旺了:瞧,他又撑过一次,他还能让主人更尽兴。

男人居高临下地睨着他,嘴角挂着轻蔑的笑:"昨晚小狗伺候得还行,本来不想赏你的..."

男人故意拖长尾音,突然把脚伸到他面前,"喏,赏你舔了。"

他立马一个激灵爬起来,脑袋磕得咚咚响:"真的?谢主人恩典!谢主人恩典!”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能舔男人的脚可是最高奖赏。

天知道他等这一刻等了多久—昨晚主人心情不好,他连碰主人脚趾的资格都没有,难受得整宿都在想这事。

现在终于能伺候这双朝思暮想的大脚了,他激动得手都在抖,毕恭毕敬双手捧起男人的左脚顶在头上,温热的脚心贴着发顶,再小心翼翼托起右脚,他忍不住先亲了亲脚背,这神圣的工作当然不能缺少最虔诚的仪式。

粗壮的拇趾刚含进嘴里,熟悉的咸涩就在舌尖炸开,他像含住最甜的棒棒糖似的使劲嘬。

脚缝里的咸味简直是最棒的小零食,还有那根修长的二脚趾—大拇趾威武有力,二脚趾匀称漂亮,配在一起简直完美。

"啧,瞧你这贱样。",男人突然用这两根脚趾夹住他的舌头往外拽:"真贱!你怎么能这么贱呢?"

他嘴里泛着脚汗的咸涩,心里却甜得发颤—能被神明踩进尘埃里,原是贱奴求不来的恩典。

男人垂眼瞧见他那副摇尾乞怜的谄媚相,轻蔑地咂了咂嘴:"就这么馋我的脚?贱骨头!"

男人眼里那种居高临下的鄙夷像太阳光一样刺眼,照得他骨子里的猥琐和卑贱无所遁形。

主人骂他“贱”,他反而高兴,因为这不是羞辱,是恩赐—是神对信徒的最高认可。

他越卑微,就越能衬托主人的高贵。主人是他的神明,他的信仰,他的全部。

头上顶着的左脚轻轻碾了碾压,熟悉的信号—该换一只舔了。

他恋恋不舍地吐出嘴里含着的脚趾,恭恭敬敬地将那只圣足顶在头上,双手捧住左脚,先虔诚地吻了吻脚背凸起的青筋,这才伸出舌头,从脚踝开始慢慢往上舔。

男人的脚趾是他最爱,灵活,修长,带着汗咸,是神明赐给他的珍馐。

他舔得细致,从脚背到脚踝,连脚跟的茧都不放过。

十根脚趾被他含得发白起皱,涎水在晨光下亮晶晶的。

他能感觉到男人对他的态度不一样了,高中时,主人羞辱他是为了取乐,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主人,早已习惯了他的臣服。

主人不需要刻意羞辱他,因为在主人眼里,他天生就该跪着舔他的脚,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管是哪种,都是天经地义—雷霆雨露,皆是天恩。

“差不多得了。”男人踢了踢他的下巴,想抽回脚。

可他舍不得,喉咙里发出小狗似的呜咽。

男人“啧”了一声,似乎有点不耐烦,可又懒得真的阻止他。

他的双手死死捧住男人的脚踝,贪婪地吞咽着男人的脚趾,直到它们被舔得发白起皱。

“够了。”男人懒洋洋地用踩在他头顶的右脚抵着他脸把左脚抽走,脚趾在他脸上随意蹭了蹭,像是在擦掉什么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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