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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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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珑虽在金陵长大,但七岁就去了京城,直到三年前她的死鬼夫君成了真死鬼,才又回到金陵。

算起来,她在京城生活的时间,也不过只有十三年。

但这十三年发生了太多事,先是母亲去世,又是父兄险些战死沙场,后面跟着圣上赐婚——

多像说书人嘴里天定良缘的故事?她和梁椟的婚姻,居然是皇帝听说他俩是青梅竹马后,一拍脑门儿定下的。

且不论赐婚压根没有拒绝的余地,更邪门儿的是,梁椟分明还算是陶珑她爹的半个徒弟,如今这门婚事细算起来,居然还是陶家高攀。

梁椟的父亲是锦衣卫,母亲是京城六品官的女儿,在京城这地界说不上显贵,但看在锦衣卫的面上,也无人敢招惹。

两人能相识,还是因为梁椟父亲因公殉职,生前将自己的妻儿托付给了年轻时的好兄弟,也就是陶珑她爹,陶泱。

那之后,陶泱将梁椟母子二人安顿在陶家附近,并且收梁椟做了徒弟,跟着自己在陶家习武。

谁能想到,梁椟之后虽然走上了父亲的老路,却一路窜天猴似的升迁,不仅很快就升至千户,还被皇帝看重,进入北镇抚司,成了天子近臣。

而陶泱,因为头脑简单且一心效国,虽然这么多年官职没升过,却很受皇帝青眼。

赐婚的原因大概也在于此——

两个孤臣结合,皇帝放心。而且将陶家女儿嫁给梁椟这个宠臣,也算是变相告诉所有人,他同样看重陶家。

这么一通操作下来,除了两个当事人,好像两家人包括皇帝都很满意。

陶珑也并非不满意。只是对于自己的婚姻被当作筹码这件事,稍微感到了一丝荒诞。

她清楚,这已经是自己的择婚对象里最好的一个。她不可能不成婚;成婚对象里,不是找个门当户对的,就只能低嫁。

不过,当时其实也有个家世显赫的对象蠢蠢欲动,还好没能来得及,不然别说陶珑,只怕她爹也要被怄得几天吃不下饭。

眼下,皇帝直接拍板此事,尽管提了提陶家的地位,但陶珑本人却在这里面消失了。

没人问过她是怎么想的。

陶珑以为自己早就想通了,她的婚姻势必只能成为利益交换的一环,但真到了这个时候,她还是不免难过。

不过她很快就哄好了自己。

至少对象不是什么歪瓜裂枣,而是一个样貌和才华样样都出挑的很拿得出手的男人。

虽然吧,除了光屁股,梁椟什么样子陶珑都见过,熟悉得和左右手似的。一般来说,这种情况,要产生什么男女间的情愫,多少有点难为人。

但陶珑偏偏还就有那么点喜欢梁椟。尽管只有一点。

没办法,亲哥太粗鲁,哪怕长相继承了父母的优点,她也欣赏不了一点;她爹手下的其他“徒弟”,不是年纪太大就是相貌乏善可陈。

在陶珑沉闷的少女时光里,梁椟太亮眼了,让她很难因为“熟悉”这个无关紧要的原因就忽视他。

只是梁椟大概对她没什么感情,每每见了陶珑,脸上即便原本挂了笑也会立刻收敛,借着“男女授受不亲”的由头,恨不得拉开二里地的距离,说话都要隔着半丈远才敢开口。

天知道梁椟被赐婚那刻是什么心情。不爽?难受?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毕竟,婚姻中最难克服的就是两个家庭的矛盾,但他们两家压根没有矛盾,陶泱很喜欢自己的女婿,梁椟他娘朱清研也很喜欢自己的儿媳妇——双方亲人都这么满意,他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两眼一闭,日子不就这么过呗。

成婚前两年,他们也确实算是琴瑟和鸣。

有着过去近十年相处时光的铺垫,两人很清楚对方的追求和志向,也很了解对方的为人,所以十分放心地放彼此大胆去搞自己的事业。

事业,对梁椟来说,是锦衣卫的差使,对陶珑来说,是经商。

大齐的民风比之前朝已算开放,对女子在外讨生活一事并未设限,只是旧时的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人依然觉得,女人还是安分些,在家相夫教子就好。

很不巧,朱清研就是这样的人。

回到京城不过一年,陶珑的母亲就因病过世。八岁的孩子才从书上读到过“子欲养而亲不待”,就再也看不见自己的母亲。

这个时候,是朱清研接纳了她。

和生母如出一辙的温柔,连将她拥进怀里时轻拍后背的小动作都那么相似,可以说,朱清研就是陶珑的另一个母亲。

所以她怎么舍得让自己的母亲为难?哪怕她很清楚,朱清研即便知道自己出去“抛头露面”也只会嗔怪两句,但陶珑实在不愿做任何让她难过的事。

最后,陶珑只得将自己的满腔“抱负”全都施展在了嫁妆里的几家铺子上。

回想起来,那几年简直就像梦一样,全都笼罩在一层朦朦胧胧的光晕里,分不清哪些是真,哪些是经过回忆美化的杜撰,叫陶珑如今只能隔着一道鸿沟与之对望,迈不过去半步。

梦碎于朱清研离世。

迈入婚姻的第三个年头,陶珑迟迟没有身孕,她看得出母亲有些焦虑,但与梁椟实在聚少离多,即便有心,条件也不允许,她只能装聋作哑,也常常在外奔波,以避免与母亲独处时提起此事。

冬日,一个晴朗的午后,陶珑出门去铺子查账,回家时只见自家宅院火光一片,官府的人正在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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