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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骨头汤(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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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谁?”

李婶摇摇头,没有说话。

她捧着果盆出去,在通向客厅的过道上停下脚步,重章跟在她的后头,也刹住了脚。

重章小声追问:“我像谁?”

李婶轻轻地“嘘”了一声。

他从李婶身后探出小半个脑袋,顺着李婶视线看向客厅,坐着周巧巧和一个陌生男人,而目光触及重国强时,他条件反射地打了个寒颤。

重国强哈哈大笑,拍着陌生男人的肩膀,“诚哥,巧巧就是我亲妹妹,你以后可不许欺负她。”又对周巧巧说,“受委屈了就告诉哥,哥替你出头,把这里当成你第二个娘家,有事没事都回来看看。”

“我怎么会欺负她,我疼她都来不及。”叫诚哥的男人搂过周巧巧,那只手臂全是青绿色的纹身,衬得周巧巧的脸异常苍白,他说,“等她把孩子打掉,我们就结婚,到时一定让你坐主桌。”

“哈哈行,那……”重国强搓了搓手掌,说,“诚哥,矿洞那件事,我还有希望吗?”

诚哥“啧”了下,忍着不耐烦说:“都讲过了,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你家那女人扔掉,没结婚,没领证,你干嘛狠不下心?”

听到这里,重章感觉到李婶身体突然僵直,他抬头,想要看清李婶的表情,可是她的脸隐没在一片阴影里

“哎,不是狠不狠心,我是不明白,她就一个女人,还疯疯癫癫的,能碍着什么事?”重国强顿了顿,然后给诚哥递了根烟,“诚哥能说一说吗?我是真不懂。”

诚哥含着烟,又低下头,等重国强点燃后,他拿走烟,舒服地眯起眼睛说:“有时候觉得你很精明,有时候又觉得你蠢死了,还总要问为什么,我告诉你,这话问我就算了,别问老板。”

“你知道老板给谁做事吗?矿洞可不是老板说了算,老板上面还有大老板,还有大老板他妈——大大老板,那女人得罪的就是大大老板。

“她呀,做学生的时候去做地质调查志愿者,叫什么什么,哦,社会实践,实践了个把月,就实践到大老板床上去了,还怀了孩子,要命的,还想生下来,大老板也是,瞒着他妈,快要生了,瞒不住了,两个人约着私奔,大晚上约在芦苇湾碰头。

“没想到,有人泄密——就是老板泄密,就因为这事儿,他有功劳,这才从小跟班升到了老板。那一晚上,乌泱泱一群人堵着他们,手电筒的光都把芦苇湾照成了白天。

“你知道的,女人都是母老虎,有钱有势的女人那就是虎中之王,大老板在这面前哪能不低头呀,他吓住了,反悔了,不想走了,可你家女人也是,烈性子,转个头就掐住大老板脖子,要把人掐死,说要殉情。她要不这样,也许都能好聚好散,给笔钱打发了事,大大老板哪能看自己儿子被活活掐死,气也上来了,一挥手,一群人上去,救人的救人,揍人的揍人。

“前边儿说了那女人要生了,可能是情绪激动,还是说真到日子了,没想到那一晚真生了,那孩子一出生,就被活活打死,那血呀,染红了整个芦苇湾的水……咳,夸张了点儿,那晚呢,是十五满月,就和昨晚一样,是个很大很圆的血月,可能是月亮照红了水,我也不清楚,不过意思就是那么个意思。

“这传出去不体面,这事就被压下来了,不许大家说,这个矿洞开采呢,也停止了,最近才重启的项目,不过呢……”诚哥挨近重国强,小声说,“秘密项目,开采方向不一样,上次开采石棉,这次是开采草药。”

“所以你看,”诚哥挺直腰,爽朗地笑道,“那女人待在你家一天,老板一看见你,他就心里膈应,还怎么敢用你?”

“嘿,你和我说句老实话,”诚哥乜斜着眼打量他,“这女的滋味很不错吧?你是不是舍不得?”

重国强也笑:“我都和她处这么久了,虽然没领证,但她就是我老婆,我哪能……”

“喂,”诚哥沉声打断,不满意说,“是不是兄弟,跟我都要说客气话?”

重国强的笑凝固在脸上,顿了顿,嘴角咧开的弧度提得更高。

“是,”他承认,放开了,直白地说,“你还真别说,怪不得大老板迷得神魂颠倒要去私奔,她是真的嫩,你看我,家有娇妻,撅起屁股乖乖让我|操,老妻呢就做个骡马,给我好好顾着家,人家那些古代人三妻四妾真是有道理的,这多好啊,让我扔了她,我是真舍不得。诚哥,你看看能不能和老板那边通融通融,我绝对不让招娣在他面前出现,不会碍着他的眼。”

诚哥说什么了,重章没有听见。

因为李婶低下了头,他终于看清楚——她的表情很苦,眼睛像干巴巴的核桃,眨巴眨巴,从缝里挤出了眼泪。

眼泪滴进泡过盐水的菠萝里,也滴到重章的嘴唇上。

他仰着脸,靠得很近,能闻到菠萝的香气,甜腻的气味诱惑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一张脸,顿时皱巴起来。

那滴眼泪,就像是李婶这半辈子吃过的盐霜。

咸到极致,就变成了苦。

李婶擦干眼泪,走了出去。重国强说她动作太慢,他叉起一块菠萝尝味,摇头说:“这盐水没泡够,还很涩,哎,你别这么节省,连盐都不舍得放。”

“节省还不好吗?说明会过日子呀,”诚哥也吃了一块,“我觉得够味了,一定是你重口,喜欢吃太咸的。”

诚哥用干净的牙签叉了一块,递到李婶面前,“昨晚是误会,不好意思啊,吓到你了吧?我就是喝酒喝多了,想去见巧巧,想把事情定了,真不是耍流氓,你看吧,我都说我和老重认识的,没有骗你。”

李婶笑了笑,接了。

晚上他们一起吃饭,诚哥来的时候打包了饭店的菜,只需要热一热就能吃,很丰盛,没有番茄炒蛋和鱼眼睛,所以重章吃了很多。

第二天要开学报道,他很早就上床睡觉,马静媛从市区赶过来,六点钟会顺道接上他。可他吃撑了,翻来覆去睡不着。

过了很久,重章摸着肚子起床,摸黑去了厕所,像是没醒透,他转来转去,一点儿也不顺路地去了厨房,出来后拐进了郑招娣的房间,把东西塞进枕头底下。

他看着郑招娣的眼睛,五颜六色的脸上,只有那双眼干净明亮,如同芦苇湾的水,它会随着窗外月亮的移动,而轻轻晃荡,潋滟,变柔软。

“我是,”重章说,“好孩子。”

他蹲下身,把郑招娣的手放在自己头上,抓着她的手腕上下动了动,蹭了蹭她的手掌心,亲昵地,重复地,连贯地说:“我是好孩子。”

那只手至始至终,一动不动。

重章遗憾地把手放回被子里,转身离开。

他终于消化了那顿餐食,得以安稳入睡。

——又是那只手。

那只手给了他一场瑰丽的梦幻的温暖的梦,一下又一下,抚摸他的每一根发丝,摸他的耳朵,摸他的脸颊,摸他的脖子,摸他的肩膀和手臂。

他开怀大笑,他蹦蹦跳跳,他坐上了摩托车——带上那只手,他们一起冲下山坡,一直往前冲,直到沉没在芦苇湾散发香气的血水中。

血浓于水,骨肉相连,所以要一起腐烂。

可重章咕噜咕噜幸福得冒泡泡,在水淹死他前,他口齿清晰地喊:

我是好孩子。

我是好孩子。

我能、我能、我能——

我能,给你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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