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文森特喜欢在创作中添加奇思妙想,连他自己都不能保证调出第二杯味道相同的鸡尾酒。”
酒吧昏暗的灯光下,瑞奇漫不经心地擦着酒杯,对吧台对面的明昕露出个迷人的微笑。
虽然斯德洛格镇最近的治安官不少,但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明昕没有乱跑,而是一回镇上就钻进瑞奇的酒吧打发时间。
“我的确可以为你调一杯亮红色有樱桃的酒——红粉佳人,我猜,”瑞奇放下杯子,手肘拄着桌上叠起来的厚厚海报,“但我不能保证和文森特那杯味道完全一致。不过话说回来,空腹喝酒可不好,不先吃点东西吗?”
明昕摇头:“谢谢,已经吃过了。”
瑞奇惊奇道:“吃了什么?我以为这附近只有我一人能满足你的在饮食上的喜好。”
明昕礼貌点头:“教堂的救济餐。”
瑞奇:“???”
其实是教堂门口的热狗,不过还是不要拿流动餐车的厨子和未来的米其林大厨对比厨艺了。
于是她学着瑞奇惯有的模样耸了耸肩,换了个话题。
“提前道个别吧,我明天就走了,早上的飞机。”
瑞奇噢了声,擦杯子的动作一顿,茶色的睫毛遮住了那抹湛蓝。
“走吧,一个两个都走了,我也差不多该离开了。”瑞奇说。
果然。
和明昕预料的一样,瑞奇不会挽留。
“人世间千秋轮转,聚散离合,莫不如是,”明昕先说的中文,又用英语给他翻译,“大概是人们总会相遇又分离的意思。”
“很漂亮的句子,”瑞奇笑起来,从吧台下掏了支笔,又替她把纸巾铺平,“写下来送给我?最好标上拼音。如果你不介意。”
直到那天晚些时候,明昕才终于得知一件事。
——今晚是文森特的谢幕演,而瑞奇口中的‘一个两个都走了’自然也包括了文森特。
毕竟这是流浪琴师的宿命,注定在这片土地上逡巡,而不是在什么地方驻足。
听到这个消息,明昕说不好是什么心情,就好像所有人都对这场演出有所耳闻,唯独她是最后一个。
“他的海报已经整整张贴了一周,”有年轻的小男生说着蹩脚的英语,把海报指给她看,“不过听说演出内容稍有变化,从免费变成了开放捐款的义演,所有收入都会捐给附近的孤儿院。”
明昕说谢谢,接过图案抽象的海报。
这张鬼画符她在斯德洛格的许多地方看过,却从没想过它上面的内容是什么,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灯下黑,没有手机,没有翻译器,隐瞒轻而易举。
“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美丽的女士不应露出沮丧的表情,下一杯我请你,我叫弗兰克。”小男生说。
“我已经订婚了。”明昕笑笑,给小男生展示自己中指上的戒指。
“噢我很抱歉,没有冒犯的意思,”小男生马上举起手,“下一杯还是我请,不打扰了。”
人越聚越多,明昕拈着马天尼杯在角落坐着,看到酒吧搭好的舞台上,陆陆续续有穿着不合身西装的小孩子走上来,各自拿着乐器,明昕一眼看到那个送她小花的红皮肤小孩,怀里抱着不成比例的巨大风笛,严肃地站到队伍最后。
小孩子非专业的演出效果差强人意,好在大人们都很捧场,送出大量掌声与欢呼。
先是乐器合奏,然后是圣歌合唱,小孩子的演出到此为止,紧接着文森特跳上舞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下了出门时那套柔软明亮的休闲西装,换成了更适合演出的一套,是暗紫色的,笔挺又修身。
文森特左手拎着小提琴,右手按在胸前优雅行礼,嘴角噙着自信的笑容,气质出众,深情款款。
没有主持,没有寒暄,他直接架起提琴,开始演奏一段节奏极为轻快激情的乐曲,伴随着灯光闪烁,几乎所有人都被这首舞曲感染,忍不住开始跟着节拍把身体摇摆起来。
这就是音乐的魅力,也是文森特的魅力,如果说今天在教堂下演奏圣歌的是名天使,那么此时引领观众步入地狱的无疑是个恶魔,他像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也像现实世界的魔术师,轻而易举地操控着所有人的情绪,自愿成为他的牵线木偶,无法逃离。
两个小时的表演转瞬即逝,拉完最后一个音节,文森特短暂地放下琴弓,胸口剧烈起伏。
而观众也终于得以从这场盛大的欢愉中自拔,重新迟迟回到人间。
文森特优雅行礼,露出个有点骄傲的可爱表情。
“感谢各位的到来,也感谢各位的募捐。”他简短地说。
“还有最后一首,它不在曲目单里,也不属于义演的内容,……我要把这首献给我的未婚妻。”
说完架起琴,似是有些羞赧般,在观众的口哨声中摸了摸鼻子。
明昕不受控制地睁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