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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DA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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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要左右张望,我的未婚妻十分害羞,请不要吓到她。”

人群发出善意的哄笑,却也从躁动中安静下来,文森特做了个安抚的手势,笑着引动右臂。

那是明昕这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曲子,不过寥寥数枚音符,便轻而易举地将众人带离这间逼仄的酒馆。

她听到了一场旷野之中的暴雨,顷刻间将一切洗涤干净,令人战栗的旋律呜咽着撕开天际,世界将倾未倾。

也是在这个刹那,文森特突然抬眼,毫不费力地锁定藏在人群里的明昕。

四目相对,文森特微微颔首,嘴角噙起笑。

不是他惯有的含情脉脉,而是另一种味道,有些苦涩,像加奶不加糖的咖啡,或者不太锋利的钝刀,明昕认认真真地凝视着台上闪闪发光的小提琴手,她想到数小时后的别离,只觉得心底一片潮湿。

乐曲的后半似曾相识——那是她刚搬进文森特的住处,陪他创作的那支曲子,原本激昂热烈的旋律忽而变得温柔悲悯,明昕不懂音乐,却在里面清楚地听到了陪伴,听到了新生。

在宇宙中流浪的星星注定是孤独的,除非它找到自己的太阳。

自那之后,它将彻底结束漂泊。

义演结束了,灯光暗下去,欢呼声响起来。

文森特一跳下台就被人群层层围住,大多是似曾相识的面孔。

他在斯德洛格住了几个月,又在餐厅拉小提琴,又在酒吧调酒,与每一个他感兴趣的镇民聊过天,几乎已经成为了镇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是他的谢幕演,这群热情的镇民当然是为他而来,每个人都想与他说话喝酒,横亘在他与明昕之间,像一条没有尽头的河,而他手里没有分海的法杖。

“噢耶稣在上,我真不敢相信,这竟然是我最后一次听你演奏小提琴。”

胖胖的镇长擦着眼泪,率先将文森特搂进怀里,吸了吸鼻子,“你是个好孩子,斯德洛格永远欢迎你回来。”

紧接着手里被塞了杯酒,叮一声碰杯,是金发碧眼的酒店前台,眼眶通红,脸上满是细小的雀斑。

“新婚快乐,我猜,虽然不知道她是谁,但她真是个幸运的女孩。”

前台仰头干了杯子里的酒,打了个酒嗝,撑住额头,“我失恋了,我需要再来一轮。”

紧接着是把自己喝得微醺的酒保卢卡,涨红了络腮胡的缝隙,与文森特碰杯,五指捏紧。

“真不敢相信你小子,嗝,真能搞定那个东方女孩,为此我打赌输给道格二十块。”

卢卡的手势在文森特脸上挥舞数下,又攥成拳头,锤了下文森特的肩膀,“新婚快乐幸运小子,祝你快乐。”

所有人都在跟他喝酒,所有人都在祝福他新婚快乐,善良的镇民并未深究他那位‘害羞的未婚妻’是人群中的哪位,只将他一个人簇拥在人群正中,他不想拂了任何人的好意,手里有酒就喝了,浓烈的酒精麻痹了大脑,他在醺然中与友善的镇民共同畅想诸如‘婚礼在哪个国家举办’‘蜜月去哪里游玩’之类的话题,他的嘴巴高谈阔论着,眼睛却望着人群之外的明昕,他把酒液倒到头顶,遮住了眼角渗出的水痕。

等到彻底摆脱人群,文森特好像是已经醉了,他脚下打幌,没有在酒吧里看到明昕。

并未送上祝福的瑞奇漫不经心地靠在吧台侧面,见他看过来,对他露出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文森特闭了闭眼睛,在记忆中仔细搜索。

明昕应该是在最后一轮酒递上来的时候离开了酒吧,走的是贴满他谢幕演海报的酒吧侧门,文森特甩了甩头,分开人群。

月色下,他的七日未婚妻正仔细地端详着酒吧矮墙的青砖,文森特努力保持清醒,定睛细看。

青砖的缝隙里有块不太明显的血渍,文森特下意识看了眼左臂。

“嗯,这是你的血,”明昕声音温和,“那天你就是在这里靠着,让我进酒吧找瑞奇。”

文森特的呼吸里满是酒意,他踉跄着走过去,想摸下明昕的脸,手抬到一半,又放弃了,转而倚住矮墙,将明昕困进双臂之间。

“我可以吗?”他轻声问。一点一点凑近。

他早在几天前就想这么做了,吞掉她的呼吸,品尝那张红润的唇。

可是他不敢。

在这短暂的、二十三年的人生里,文森特从没有过亲吻任何人的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最好不要吧。”明昕说。哪怕她没有躲。

文森特顿住了。

“你给了我一场……非常鲜活的梦,我很感谢你,”明昕嘴角噙着笑,点了点太阳穴,“可如果你真的吻下来,你就永远在我的人生展馆中死去了。”

“是活在我的回忆里,让我带着这份美好的梦境、带着你的一小片灵魂前往生命的尽头,还是选择摘下最后这层神秘的面纱,选择权在你手里,我不阻拦,但我衷心希望你选A,你觉得呢?”

文森特的嘴唇颤抖起来,他急促喘|息,嘴里发苦,连呼吸都在哆嗦。

而明昕则在他的注视下慢慢闭上眼,睫毛微垂,予取予求的姿势,不可思议的温顺。

七天,只有七天。

按照斯德洛格的信仰,上帝造人用了七天;按照明昕的心思,爱上又放下一个人也只要七天。

拇指抵住唇珠,鼻息交错,文森特冰冷的唇印在他自己的指甲背上,一如求婚那天。

一根手指的宽度,他与明昕的距离那么近,又远如天堑鸿沟。十二点要到了,魔法要失效了,他才是那个即将变回原型的仙度瑞拉,连水晶鞋也无法为他的未婚妻留下。

*

酒店里,明昕拉着收拾好的行李箱拉到床头柜边,拿起塑料保险箱,又随意瞥了眼垃圾桶里没吃完也不用再吃的安眠药。

塑料锁头只有拇指第一节那么大,小巧而精致,涂层逼真。

这一秒,钥匙依旧挂在文森特颈间,那个人靠在酒吧的矮墙上醉倒了,钥匙被他的皮肤捂得温热。

明昕垂着眼,手上用了点力气,啪地一声,掰断纤细的锁头,掏出手机,插上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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