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到的果然是李随。
冬日里的暖阳,是让人喜爱的。
可这么好的太阳下,站着的却是李随。
余布浓只看他一眼,就要往前走,可才跨出一步,就被小厮拦住了去路。
随即,传来李随让人恶寒的声音:
“诶,美人是要去哪儿?”
余布浓往边上躲一步,拦着她的小厮,也跟着走一步。
李随将随时拿在手上的扇子,悠悠打开,闲庭漫步似的晃到余布浓跟前。
“你可知道上次害惨了我。”
他依旧是寻花问柳似的模样,只是看向余布浓时,多了一丝狠厉。
余布浓直视着他,“嗤”了声,道:“那这次又何必来惹我,不怕更惨吗?”
启凡看着两人之间的火药味越发浓重,忙上前以他为人处世的方式,企图缓解尴尬。
他硬着头皮,挤进两人中间,阻断李随的注视。
“李公子,何必与女子一般见识,你说是吧。”
李随双手举在胸前,安抚似的摆动着手掌,满脸皆是讨好。
余布浓甚至不用正面看,都能想象到启凡的表情。
这表情,她在茶楼见了无数次。
他就是凭借圆滑的说话方式,摆平了一次又一次的闹事。
对于老板来说,他无疑是好的。
但若是对于未来夫婿来说……
余布浓对于自己会想到这点,毫不意外。
她早就到了该许配的年纪,除了父亲的唠叨,整个村的人,都觉得她理所应当地与启凡成婚。
且不论他们青梅竹马,单凭启凡就算进了城,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让村里的人看了几年的八卦。
她也曾认真想过这种可能。
老大不小的年纪,她知道村里的每户,都是搭伙过日子。
哪有几家是真心实意地想要与对方成婚的。
更别说,有的女子连夫家的脸都没见过呢,就要嫁进去的。
成婚,不过是个冠冕堂皇的称呼罢了。
实际上,在余布浓的眼里,到了年纪的他们,与那种猪并无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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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在茶馆,既然不在宋家产业,李随的胆子便更是大了。
他高高举起手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甩在启凡脸上。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来跟我说话?”
力道之大,启凡被带着倒地,捂着脸抬头望着李随,眼里满是震惊。
清凉的巴掌声,让余布浓吓了一跳。
转眼间,启凡便已然在地,眼里有受伤、有震惊、更多的可能是不解。
李随看他模样就来气,毫不客气地抬腿就是一脚,骂骂咧咧道:
“你娘的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若不是在宋家的茶楼,我会当你个人?
你就是给我提鞋都不配!!”
启凡到底不过是个乡下人,在这镇上无权无势,只能抱着头保护着关键部位。
这也确实符合启凡的性格,畏惧权势的个性似乎已经深入骨髓。
余布浓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同村好友被打。
所幸是从小做粗活的,还有些力气。
她上前一步,推搡了李随一把,道:“要打死人了。”
她的语气满是焦灼,眼睛一直盯着地上甚至不敢吱一声的男人。
李随一个踉跄,被俩随从扶住。
看着李随站定,余布浓又上前一步,双手叉腰护着启凡,道:
“你真是失败,成就感只能来自于欺负弱小了是吗?”
李随登时眉目倒竖,眼睛几乎都要喷出火来。
“你个臭娘们,竟然敢推我。”
这边的动静,开始引来不少人。
看着越围越多的人,李随不仅没有收敛,反而越加过分。
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卡住余布浓的咽喉,企图将她往上提。
许是他本就羸弱,没能将她提起,但手部的力道,也足以让她窒息。
空气被隔绝,余布浓的脸越发张红,双手开始无意识的到处乱挥,可咽喉的窒息感未曾消失。
她甚至脑袋中开始走马观花,放映着她并不好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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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亲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穷户,没人愿意将女儿嫁于他,因为换不回一点彩礼。
但余布浓的母亲,却不知为何,铁了心的要嫁给余父,不惜与父母断绝关系。
余父虽穷,但却是个宠媳妇儿的。
在这年岁,扫地做饭、带娃折衣,自然是女人的活儿。
但余父却除了农活外,还包揽几乎全部家务。
不过,因着他穷,十里八乡倒是无甚女人羡慕。
余父穷,导致余母生病了,都拿不出钱医治,最后只能卖掉了唯一的水田,给媳妇儿拖拖拉拉地看了一个月的病。
等到筹到足够钱,已然失去救治的最佳时机。
余母去世,余父便身患恶疾至今。
余布浓从小就担负起了家庭重任,好在她长得乖巧、嘴也甜,倒是惹得乡亲们疼爱。
每家每户在农收之际,都愿意稍微帮衬着点。
某天,余布浓帮人放养羊时,见狗蛋被人欺负,她就像今日这样,帮他打跑了欺负他的人。
两人伤痕累累回家,倒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狗蛋家条件好,他母亲把他送到五公里外的私塾读书。
他每天回家,都会把学到的交给余布浓。
余布浓好学,最后竟是学得比狗蛋还要好。
生活一直不温不火,岁月从不停歇,转眼狗蛋就到成家的年纪了。
某天,狗蛋突然之间就消失了。
有人说,狗蛋跟他母亲吵了一架,就去了城里。
有人说,在城里见到狗蛋了,精神很多。
余布浓从没有刻意关注他的事情,但所有人,只要一有狗蛋的消息,就会跑来告诉她。
她不知为何,总觉得厌烦。
余父开始总把她的婚事挂在嘴上,她便从拿照顾父亲为先搪塞。
一年后,狗蛋回来了,带着村里不常见的新鲜物什,但几乎一大半都送进了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