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次春宵

繁体版 简体版
1001次春宵 > 陈慰的玫瑰 > 第7章 玫瑰城

第7章 玫瑰城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伏城从后座上下来,很有礼貌的跟宋小织问好:“阿姨好。”

宋小织姐温婉的笑容瞬间凝固,她问向一旁的玫瑰:“这摔坏的是腿?还是眼睛?还是脑子呀?”

玫瑰说:“都有点问题。”

宋小织下午才从老宅回古南街道,她三姨果园里的桑树结了满枝的桑果,被鸟雀啄掉不少,三姨就让小织摘了几斤桑果回来泡酒。

玫瑰在天台的石缸那里用清水淘桑椹,伏城捡起一颗大的,问玫瑰:“能吃吗?”

玫瑰要笑不笑,“那小织姐都留你吃晚饭了,你吃她一颗桑葚她还能把你撵出去?”

“我试试,”他将桑椹往嘴里一丢,嚼两下吞了,说:“好甜。”

玫瑰注意到伏城说话时舌头发紫,她于是主动淘给伏城一把桑椹,说:“好甜你就多吃点儿,多吃桑椹不仅能降血糖,还能美容养颜。”

伏城不会拒绝玫瑰。

等小织端着炒菜上来天台,正好看见伏城乌青的嘴唇和在一旁憋笑的玫瑰。

“小织姐!”玫瑰立马告状:“他偷吃你用来泡酒的桑椹!”

“甜的吧?”小织放下手里的莴笋炒肉和白灼豆芽,带着一点儿小骄傲地说:“三姨家的呢,纯天然,无污染,莴笋跟豆芽也是,正好应季。玫瑰乃去拿碗筷,还有两菜一汤也好了。”

宋小织对伏城的态度从伏城三碗白米饭下肚之后彻底转变成了喜爱,“阿手艺还行伐?玫瑰胃口小,每回只吃一嗲嗲,阿拉菜都炒得没意思,玫瑰呀,乃以后要常带他来吃饭,晓得伐?呐——肉吃完,菜也是,勿用觉得不好意思,吃完记得刷碗。”

“小织姐,你可能是缺个胃口很好的弟弟。”

“这个弟弟可以常来呀。”

伏城从第四碗饭里抬起头,顺势改口说:“谢谢姐。”

小织立刻被哄得喜眉笑眼,碗也不要他刷了。

“玫瑰呀,待会儿乃把碗刷啦,弟弟腿脚不方便的呀。”

“……”

“桑椹洗干净了洒一点酒,上蒸笼蒸,这样可以祛除异味,口感也更醇厚,等在簸箕里晾凉了,再一层糖一层桑椹地往罐子里铺,最后掺45度白酒密封等上半年就好了嗳。”

小织用细软笔给酒罐子写上酒签:己亥年三月初七,桑葚酒,小酌微醺。

——玫瑰

“弟弟姓什么?”、

“伏城。”

——玫瑰城

“等到九月九重阳,正好开封,那天玫瑰跟弟弟一定要在,这可是唔笃人生中第一次喝自己酿的酒。”

伏城没说话,他忙着用脑子复述三月初七、九月初九,玫瑰问:“也能请别人喝吗?”

“有何弗可?”宋小织莞然一笑,说:“能坐在一起小酌微醺的,都是朋友呀。”

“需要我帮你打个车,送你回去吗?”

玫瑰送伏城到楼下,路灯瓦亮,倾开芒橘色的光,玫瑰在灯下眼眉淡蹙,给伏城一种即将枯萎的错觉。

“学委就不好奇,我怎么知道你在这儿吗?”

“不是我带你来的吗?”

“不是。我其实早就知道了,那天休哥的小弟订了一束花,跟喜欢的姑娘表白,你送花晚了导致他第四次表白失败,你站在那里道歉,我在天桥上第一眼就认出是你,又觉得不可能是你。”

“那你不下来帮我解围?”

“他后来为难你了吗?”

“哦,那倒没有,本来挺凶的,后来接了电话后态度突然就变好了,我以为是女孩子回心转意了,原来是……你帮我?那你帮了我,为什么又不敢见我?”

她用的是“不敢”,伏城不敢看她,所以看着空旷的街道说:“我怕是双胞胎。而且学委你变化这么大,万一认错人……”

“哪里变化大了?”玫瑰将手比在眼睛下,又往上抬高到头顶,“也许长高了,变漂亮了,所以你不敢认。”

“是,性格也变了,初中还是乖学生,现在说不好,还是乖。”

“以前多弱的一个小可怜,现在人高马大,可还是很弱。”

玫瑰调侃他,伏城只是笑,低下头随在地看着砖缝里的泥巴,没说话。

他没有告诉玫瑰那天狂喜与怀疑在他心里反复交战,直到他妈妈给他打来电话,问:“城城啊,你不是在古南街道吗?怎么还往家里寄信?你从花店寄什么信哦?”

“妈?你不要拆!我马上回来。”

“你莫不是在开玩笑哦?你回来不是要一天吗?城城你要是回来那妈可真就去菜市场买菜了。”

“嗯!”

伏城试图冷静,但他冷静不了,他向来冲动上脑,满脑子只剩一个念头:学委回来了。

一张敦煌莫高窟的明信片——莫高窟第217窟(南壁.盛唐),背面一行字:元宵佳节,融和天气,喜乐亦平安,万般皆胜意。

自那以后,他知道玫瑰每天上午去观自斋送一趟花,傍晚回花店,知道她后来在观自斋工作,变成早上去书店,傍晚回花店。

伏城唯一不知道的是,什么时候他才能说一句“好久不见”。

壹休悠哉游哉地开着他红色的小三轮在古南街道上穿梭,才看见伏城就按喇叭。

“滴——滴——”

伏城抬起头,跟玫瑰说:“你上去吧,休哥来接我了。”

“城城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

玫瑰很难不担心,她不是不知道开着小三轮的壹休是这片辖区的老大。

“我在休哥的散打馆里当陪练,怎么?你也怕我是混混?”

“那倒没有,人生短短,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最重要,不能对不起自己。我只是担心你,出门在外,要好好保护自己。”

“你不怕我真是混混每天欺负别人?”

“我知道你不会。”

壹休一脚将车刹在两人面前,他隔着挡风玻璃多看了玫瑰两眼——这姑娘真俏——笑问:“你是从南方的芝江来的吗?”

玫瑰无声望向伏城,问:这是什么毛病?

“她不是。”伏城代为回答,跟玫瑰说:“你上去吧,我走了。”

壹休开着小三轮载伏城回散打馆的路上,随口哼起一首老歌,伏城靠在车斗里,隔着小窗,他突然开口:“休哥你知道吗?虽然我混成这样,但我一直想做个好人。”

“哪样啊?哪样才算好人?”

“善良,机智,且勇敢。”

“为哪样?为了刚才那个女孩儿?”

“为了……”

因为曾经有人在国旗下演讲,说:青年人,愿我们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不必等候火炬!

再有,初中班会的一次匿名真心话的活动,玫瑰抽出一张字条,上面问:学委,你会喜欢哪种人?

玫瑰站在讲台上,在大家的起哄声中温柔、坚定且明确地回答:我喜欢的人要温暖,明亮,谦逊,勇敢,向上,最重要的是——善良且机智,能够保护自己,还能保护弱小。

“因为我也想……成为她喜欢的那种人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