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人的杀伤力大小,那根本身的能力自然是相挂钩。所以藏了许多武器的家族自然状况惨重。当兰奇亚回过神来,发现同伴们自相残杀把对方砍死了,BOSS也被不知道谁给弄死了,大小姐更绝,干脆就是消失了!
就连他昨天打晕的同伴们,也被发现身首异处。
“为什么会这样!”这对兰奇亚来说打击太大,明明昨天还好好的,就算有人受伤,可怎么也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
得知此事后,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昨天,我跟白兰挖坟的时候,温纽丝从我们身后走过来。
她出去做了什么?
“我不会负责的。”我对兰奇亚说。
反正这绝对不是我的错,我什么事都没有干,我也什么都不知道。我也没看见你家大小姐被哪个白毛混蛋遣送回家,尸骨无存。
或许……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吧?你的家族注定要被消灭哦,接受现实吧,不要太难过。
因为我现在越来越怀疑整件事情都有阴谋,所以当时天亮之后,我就自己回住处去了,看那三只倒还都活蹦乱跳的。过去两天才得知这人全家族竟然被杀得一个不剩。哎,你说你不赶紧逃命也就算了干嘛来找我倾诉怀疑人生的痛苦呢?
我像是那种会安慰别人的男人吗?我觉得我不像。
但本着某种心情,我还是回到小木屋那里,想找找温纽丝,倒也不一定是要问她什么问题。可是却没见到她的身影,连那些埋在地下的骨头,也没再能挖出来过——
□□般身着墨色西装,肩上还披着一件长大衣的女人看上去很年轻,最多也不会超过二十岁。灿金色的长发令她显露出一种艳丽而热情的气息,似乎是个很容易搭上话的人。
事实上,大小姐本人的确也擅聊爱笑,毕竟自古金毛多二哈,你不能指望一个犬系女子有多么镇定从容精英范儿。
不过,如果以为大小姐是个蠢货,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虽然此时此刻,她那双冷酷而薄情的眼眸被太阳镜遮住了光彩,也只能看到一幅漂亮的外表。
“温纽丝·迪忒洛,享年十八岁。你居然已经死了九年了?怎么这个时候才上报。”
想想这人是谁,十来岁就出道,花了两年功夫便成为首屈一指的筑梦师,带领她的盗梦团队做倒卖情报生意,专踩圈里的钢丝走。这种人就算是死了也有办法瞒住自己的动向,她不主动来找自己,在没提前就知道的情况下,大小姐当然也不会那么巧合,刚好知道她在哪儿。
毕竟,不是每一个‘拉美嘉鄂’,死后都会留在此岸,如果大小姐对着血缘之书上每个暗下去的名字都去调查,那可要把她累坏了。
指望练功都不勤快的大小姐努力工作,那是做梦呢……她抬头瞥了眼眼前和家里画像上小姑姑眉眼俏似的女子,看她样貌就知道温纽丝有多么优秀的天赋。但再优秀也没用,人死就失去了期望,她也不会再有未来。
“行了,不管你去做什么……既然完事那我们也不再追究,给你罩着。”对于温纽丝处理自己私人问题的方法,在拉美嘉鄂可没人会在乎。更何况她挑的时机钻了法则的空子,连错都挑不出来。
大小姐撕开糖纸,塞了颗棒棒糖咬着,用下巴指示部下,“把她的情况记上。去赛恩诺因那里报道吧……恭喜你,从今天起就正式成为‘塞壬骑士团’的一员啦。”
当然,以温纽丝的情况,她得到的并不是由活人组成的蓝色塞壬徽章。而是由历代拉美嘉鄂死者所组成的亡灵军团——那枚红色的塞壬,已经交到了她手上。
处理完这件事,大小姐决定去骚扰亲友。“我那亲爱的兄弟还在逃避责任吗?让我去好好疼爱他一番吧……不要挣扎了,该来的永远不会迟到。”
如果他觉得自己天生体弱废,就可以不用锻炼身体,老爹会身体力行的告诉他什么叫做梦。
只是自己一个人被按在地板上摩擦,大小姐觉得心里委屈,可是想到还有人陪自己一起受罪……瞬间就高兴起来了呢!
所以说,当独生子女好处和不好的地方都有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