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樱,别——”跛脚李急的起身,面红耳赤,咳得更加厉害。
白荔眼疾手快地扶住他,拍着他起伏的背,听他慢慢说道,“我们好不容易才来到这等人家,安稳不说,每个月还能领上二两银子,比外面不知好了多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丹樱忿忿不平,然而脚步却停下了。
终是跺了跺脚,一脸恼怒地折返回来。
白荔小心翼翼扶跛脚李躺下,看了一眼丹樱,安抚地捏了捏她的手背。
“阿公,您先好好休息,我们明日再来看你。”她柔声说完,便拉着丹樱起身离去。
两人从屋里出来,关好了门,一抬头,便见不远处的抱厦阴影处,站着两个花红柳绿的丫鬟,正一脸寡淡地看着她们。
目光对视,两个丫鬟冷峭地哼了一声,慢悠悠转身离去。
丹樱哼了一声,气冲冲拉着白荔就走。
.
两人回到屋里,已入巳时,欲梳洗一番,早作休息。
一豆灯火下,白荔又翻起了《沉香篆》。
昨夜风兼雨,帘帏飒飒秋声。
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
每每读到这两行,白荔都忍不住一阵唏嘘。
该书讲的是一位落魄的贵族后裔,胸有壮志,却无处施展,在遭遇家破人亡,妻子离散,子女夭折诸多变故之后,终于大彻大悟,终日披发跣足,醉生梦死,不断回顾往昔的风华绝代,最后客死他乡的悲凉故事。
风流骨,温柔乡,英雄冢。
到头来,终成一柸黄土。
短短几十页,与她的人生何其相符。这本书,陪她度过了许多难挨的时光。
屋中湿热,书籍受潮,书页都变得软了,白荔打算明天拿出去晒晒。
她正看的出神,丹樱回来了。
白荔忙将书藏于枕下。
“藏什么?我早发现了。”丹樱笑道。
“你还真是宝贝这书,去哪里都带着。”
丹樱看了一眼白荔手里的书,目光微露遗憾。
她不识字,也不懂白荔如此喜爱这种东西的原因。
书是有钱人家才能看得起的东西,她十岁便被家里卖了出去,一辈子都是贱籍。她这样的身份,好好活下去才是最要紧的事情,识不识字的,没那么重要。
可是白荔却识字。
在丹樱十五岁的时候,阿公去了一趟长安,回来之后,便多了一个她。
丹樱并不知道她的过去,这位半路收领的美人,总是一副淡淡的模样,瞧着病恹恹的,我见犹怜,眼皮总是微微垂着,有些冷艳,有些漠然,有些消沉。
她和自己一样鬻伎,是贱籍,但是丹樱总觉得,她跟自己是不一样的。
她识字,会书画,也会弹琴弄曲,学什么都又快又好,仿佛根本不需要别人的指点。跟自己的努力勤奋比起来,她轻松地毫不费力。
但她明明会这么多东西,却从不现于人前,一味埋头藏拙。只一次冒头,便是在秋音堂广招贤伶之时,她弹了一曲琵琶,入了秋音堂的眼,这才带着跛脚李和她,三人一起入了秋音堂,进了郡公府。
所以,丹樱能来郡公府这种地方,也是托了白荔的福。
也是到了后来,她才知道,那时的秋音堂,缺一位精通琵琶的乐师。
丹樱笑了笑,不再去想这些乱七糟八的,拿出藏在袖中的帕子,宝贝似的给她看。
“你瞧,这是什么。”
她慢慢打开帕子,露出三块细腻橙黄的糕点,“我从厨房偷偷拿的,给阿公留一块,剩下的咱们一人一半,快吃吧。”
白荔含笑摇了摇头,“姐姐吃吧。”
丹樱见她如此,也没勉强,白荔好像从来不喜欢吃糕点,她就没见过她吃过。
黄豆膏做的细腻,入口即化,丹樱咬了一口,心情愉悦地弯了弯唇角,“好吃。这郡公府里的点心就是好吃,比芳桂阁的还要好。”
白荔坐在床头,看着她像个孩子一样边吃边说,目光温柔。
见丹樱吃了一块,又要再吃,怕她夜里积食,白荔轻轻靠向她,蹭了蹭她的胳膊,“我困了,姐姐,剩下的一块明日再吃好不好,咱们先睡吧?”
她的声音又清又甜,因是讨好的缘故,更含了几分说不出来的娇媚。
眼前的女子垂拢着眉,软腻的胳膊抱住她,雪白的颈子正好低垂下来,露出一截丰盈撩人的弧度,眉眼袅婷若画,嫩白的鼻尖沁出几滴薄汗,更显得肤如凝荔,呼吸间似能嗅到甜腻的香气。
丹樱默默咽了咽口水。
世人崇尚“燕瘦”,以窈窕清瘦为美,丹樱身材纤瘦,长相也美,是整个襄阳数一数二的美人,可是每次看到白荔,她总觉得女子像这般丰腴婉转,纤浓有度,也是别有一番风情。而那种韵味,是她所不具备的。
如此尤物,她一个女子看了,都未免心神摇曳。
“你呀。”她叹息一声,摸了摸白荔雪腻的小脸,调笑道,“也不知今后哪位郎君有这般福气,定会被你勾的神魂颠倒。”
白荔有些羞赧,玉面微红,“姐姐,你又打趣我。”
丹樱笑着拉她一起躺下,灭掉烛火,盖好两人的薄被。
“阿荔,总有一天,我要出人头地。”安静了片刻,她望着黑沉沉的幔帐,轻声道,“哪些瞧不起我们的人,我都会让她们付出代价。”
白荔只当她是一时气话,轻轻嗯了一声,说了声好。
“对了。”丹樱又想起一事。
“听说,三日后的生辰宴,还有从长安来的贵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