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身的记忆中,这位只年长自己三岁的小姑姑,从小就是一道明亮月光的存在。
白月光不一定是白马王子,也可以是出淤泥而不染的温柔小姑姑。
林夏青从没想过,原身脑中翻涌的记忆会对一个人有这样复杂与激动的反应,她见到多年未见的小姑姑,甚至本能地高兴得想手舞足蹈,但林夏青以一个旁人的角度,却不得不心生防备。
她没忘记原身是怎么死的,王爱仙那一家子,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林书蓉是那一堆心肠恶毒的坏货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证明她的智商不低,同一个屋檐下,原身母女过了十几年猪狗不如的生活,而林书蓉则是从小到大受尽宠爱还品学兼优,一筐烂柿子里独独好了一个,谁也不信呐,鬼知道她是真善还是伪善?
情况调了个个儿,原本神情冷漠的林书蓉,见到多年未见的侄女,冷若冰霜的脸骤然变得鲜活,她发自内心地惊喜热络,而林夏青却渐渐开始神色疏离。
“小夏?”林书蓉踱步上前,一把拉起林夏青的手,热情招呼道:“你怎么在这儿?嫂子呢?这几年你们过得还好吗?”
林夏青冷着脸,无法回答她这种看似天真实则戳人痛处的问题。
人都在医院呢,还能怎么好?
方和平丈二摸不着头脑,眼前这小丫头谁啊?
冰雪美人女友向来可是没给过自己什么好脸,但她眼下居然对这丫头片子笑得这般灿烂,方和平看得触目惊心的,回想自己刚刚对这丫头那般吆五喝六,宝贝女友该是很不高兴了吧?
方和平原地立了个正,海军蓝的衬衣都麻溜向下绷了绷褶皱,脸上高傲不可一世的表情早不见了踪影,换上殷勤可掬的笑容,冲林夏青露出那一排洁白整齐的牙,笑得很是谄媚歉疚。
他朝林书蓉挤眼,小声问:“书蓉,这谁啊?你小姐妹儿?嗐,瞧我这狗眼,刚刚是不打不相识了,走,咱们别挤在饭店门口,进去一道吃顿晚饭,我得给这位小美女好好赔个罪!”
林书蓉白了他一眼,介绍道:“这是我侄女,二哥家的。”
大概觉得方和平没那分辨亲疏的眼力见儿,回头又补了一句:“亲的,亲二哥,不是旁家堂的表的。”
林书蓉越是这么说,方和平越是想一耳刮子把自己扇回一分钟之前。
原来是书蓉正儿八经的娘家人,书蓉瞧不上他,她家那边的亲戚,至今为止她一个都不愿意让他见,真稀奇啊,她现在这么郑重其事地介绍亲戚给他,方和平心想,这一定是书蓉心尖上特别亲的人。
这么好的拉拢机会,结果瞧瞧他干了啥,刚刚对着媳妇儿娘家晚辈摆什么臭架子呢。
方和平有点委屈,其实刚刚他是随便找个路人撒火来着,谁叫书蓉一天到晚不搭理他,赖着脸死活求来一顿晚饭,结果书蓉说一会吃完饭她就回单位加班,不一起看电影去了。可他早就买好了电影票,还暗搓搓地买了公园票,准备看完电影俩人去公园溜达一小圈呢。
好好的约会,因为书蓉要回去加班,啥都泡汤了,方和平决定路上逮着谁,就创死谁,结果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最后创死的是自己。
好在他脸皮一向够糙,一点不害臊自己是个两面人儿,热情招呼林夏青:“是我大侄女儿啊,我说怎么怪面熟的,侄像姑,大侄女和你姑一样好看。”
林夏青抿了抿嘴,硬邦邦的唇线雕得油盐不进,一声不吭的,不过看方和平稍微顺眼一点了,他总算不再是个到处瞎点火的炮仗,伤天害理、残害无辜。
林书蓉让方和平先进饭店点餐,打量林夏青的眼神,宠爱都快溢出来了,接着寒暄道:“长个子了,人也更水灵了,算起来咱们姑侄俩有两年多不见了。”
林书蓉一直不敢深问嫂子究竟怎么样了,去年开春爹走了,林书蓉接到家里的电报,觉得天都塌了。她寒窗苦读十来年,眼看着要熬出来了,马上就能分配工作挣到钱,爹娘也可以享福,结果爹却走了。
一场倒春寒就这样带走了爹。
林书蓉特别悔恨爹走的那年,她没回家过年,临近毕业,林书蓉一门心思扑在实习上,计划在京城多弄几个实习经验,简历上就会好看多了,到时候她回县城分配到好工作的把握就更高。林书蓉跟学校请假回家奔丧,回来的时候爹早就下完葬了,家里也已经物是人非。
回家除了再也见不到爹,家里最大的变化,就是西厢房变成了大侄子林庆辉的卧房,而原本该住在里头的二嫂母女,全无影踪。
妈说她出去上大学的这一年里,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二嫂乔春锦带着闺女改嫁了。
林书蓉听得心里哐当一下,总觉得事情不该是妈说的这样,印象中二嫂在这个家从来话不多,二哥一去新疆十余年杳无音信,二嫂独身守了快二十年,怎么突然就改嫁了?
妈指着爹的牌位哭骂道:“老头一蹬腿,她乔春锦眼里还有人吗?天要下雨,儿媳妇要嫁人,没有公爹管着,乔春锦胆子大啊,狐狸精现了形,马上就跟别的汉子勾搭上了,你爹头七都没过,她就带着小狐狸精连夜从家里搬走,投奔外面的野汉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