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知过了多久后,面首做的一场梦,她还记得那把手枪,她第一次实战,是为了算不得是自保的自保,那是生死的谬误,是险些让她跌入深渊的开始——但可惜,她不是什么疯子,她还有对自己灵魂的拷问一息尚存——这是面首第一次直视自己的内心,它是如此残忍与弱小。
残忍,是因为它对于这人间,当真是除却那宪法与国旗,就再无什么没有被骂过了,就是她最爱的玉面飞狐,一开始对她,沈璃也为其冠以幼稚之名。
它曾想要把一切都毁灭在自己的手下,它想要杀死包括但不限于自己、同学、仇敌等所有有生命的物体(自然,除却虞风灵与沈琉璃)——因为她莫名其妙的对这人间有着一种该死的厌恶。
弱小,是因为就算将这样做的必要性明白地展现在自己眼前,在对那两个守卫扣动扳机后,她依旧是无法接受的——这也合理,她没有这种夺取他人生命的资格,毕竟人间,不,确切来说就是三界之中也不应该有谁有这种资格。
她为自己的罪行编纂了不知多少让自己良心得以有宁息之时的理由,可每一个,作为一个将哲学书的论点看了不知多少的人,她都毫无疑问的可以找到反驳的理由——甚至于没有这份阅读经验也可以在一瞬间就发现逻辑漏洞。
“‘我想’和‘我做了’,这二者从来都不是相同的。”面首有些神经质地笑着,“真的是,我大概早就考虑到这样做的后果了吧——我连上刑事法庭都考虑到了,就说明在我眼里,它本就是违背道德、违反法律的行为。”
……
“沈璃,我问你,你是否愿意为了生存,抛弃自己的良知于不顾?折磨自己的内心于永恒?”无数次,那位穿着校服的少女都是如此冷冰冰的凝视着她,周边的场景变换,最终归于一片死寂,这个问题都快比她心里的那聂赫留朵夫信教之谜还要可怕了——不过它也确实理应高于这种问题。
孩提时,她受梦魇折磨尚可以以“前世之罪,为何要我来偿还?”来反问那些质问她的受害者,因为她确实有理由拒绝他们的咒骂——那是那位活了不知多少年的老不死沈璃干的,和我这个年不过十几岁的未成年沈璃有什么关系?充其量也就不过一个同名同姓,灵魂相似而已。
可如今,不知道是梦还是幻觉,当那两个受害者质问她为何要这么做时,她无言以对。
如果可以,她可真想冲进警局自首,毕竟她所做的那些事情,是足够让她被关进监狱里面了——但算了吧,穿越这种东西尚未被证实,证据都没有如何定她罪行?她能否回去都是个该死的问题……
“到底是哪个精神病觉得穿越是一种福气的?谁!莫名其妙来到一个不认识的世界,不仅要了解当地文化还他妈的要会语言表达!拟人吗?那些在网络上说想去古代的人一直给我一种我将侵犯茨威格的知识产权为其编纂《类人群星闪耀时》的感觉,简直了!”
面首尝试着转移自己内心的话题,但无果,因为这种恐惧感如影随形,总是会在某个稍微放松的瞬间缠上她的脚踝。
沈璃啊,这个名字就好像是被诅咒了似的:她的前世是个杀人如麻的疯子,此刻也是——然而,她只要流露出一点人性的光辉面首就得以松一口气,因为这代表她还有救;她的玉面飞狐,名字也叫沈璃,她的行为作风放浪不羁,但只有一个底线:不杀无辜之人,不杀老幼孩童……
只是她,沈璃啊,面首啊,那不过才十三岁的灵魂啊,她只要流露出一次害人的想法就会被自己的良知钉死在墙上,又何况是开枪杀人?
恍惚间,她似乎还在校园里,小冰还在乱叫着,同学们叽叽喳喳,她正将字典借给耶稣,风扇声吵的她脑子嗡嗡作响,下一节课是社会课,魏老师已经走进了班级,而风吹动了她放在桌面上的课本,先是停在第100页,其他的都已经模糊不清,难以辨认,但只有两处清晰的可以让她看见:“我们要时刻警惕违法犯罪,远离违法犯罪。那种认为自己年龄小与违法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
而后,是相关链接里的刑法第十七条引用,她只记得第三自然段的那句“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接着,它停在第九十九页,阅读感悟里面的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其下还有她自己的批注:“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真的需要我见义勇为的时候,就动手吧,性命高于一切,就算没有它,我也会的……大不了,不还有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
是的,那时的她甚至没考虑过自己需要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