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不到。
捞不起来。
碰了就会碎的月亮。
某次任务之后小酌,老狗这么评价过他。
即使是不缺少惊吓的下城区,爱上一个面都没见过的梦中人,这种行为艺术还是太超前了。
能活到现在的都是人精,合作多年的联络人能看穿他的秘密,秦彻并不意外。但他不喜欢别人对他的事指手画脚,尤其是关乎小刀的事,于是警告地看了对方一眼。
“知道猴子捞月吗?”
老狗浑然不惧,反倒嘿嘿一笑,“别再去苦苦捞月亮了,既然你就喜欢那个倒影,不如在家里放个水盆,等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她不就在你的盆里了嘛。”
在他的碗里。
在他的杯子里。
在他为她打造的囚笼里。
“但是……”老狗摇晃着酒杯,慢慢思索着,露出了有点羡慕的神情,“就算是镜花水月,有个奔头也不错啊……人活着,果然还是得要点念想,是吧?”
所以。
所以,当得到老狗确凿的死讯时,秦彻开着改装车疾驰在颠簸的逃亡路上,听着身后穷追不舍的枪弹声,抽空看了眼头顶漆黑的夜空。他放任引擎在危险的山道上持续加速,却拉开车窗探出半个身体,在生死狂飙中朝后方射出了一枪——
子弹击中了追车的车胎,车身打滑撞向了同伙,齐齐侧翻滚落了山崖,爆炸的巨大火光瞬间点燃了半边夜空。
是夜晚太黑的错。
让月亮不愿为他降落。
在与EVER打交道的日子里,偶尔,秦彻也会尝试戒掉这种不太好的沉溺习惯。
其实他在青年时期,就已经尝试过不少次了。杀手本就习惯昼伏夜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消耗掉他三天半的夜晚,只为观看一部重复播放、烂熟于心的电影,属实有些浪费时间——他明明可以去做很多其他事。
像以前一样喝点酒、保养一下枪支、看会儿淘来的书、听听音乐,又或是去接几笔生意打发时间,跟他的老“朋友”继续过过招。
什么都好,什么都可以。
……而不是像个见不得人的东西,缩在别人的身体里觊觎幸福。
为什么要对他笑。
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他。
为什么就是对他下不了手。
看着小刀再一次将自己压倒在地,用红线封锁了“秦彻”的行动,刀尖对准了他的喉咙。
明明只需要轻轻一划,她就能轻易带走这个碍事家伙的性命。可她在笑,手却在抖,抖得几乎拿不稳刀,甚至没有发现自己在流泪,那些透明的水珠滴落的时候有如千斤重,重重地砸在他脸上。
真得庆幸敌人不能拿她的眼泪当武器,怎么砸人砸得这么痛,痛得他的心也窒息地揪成了一团。
别哭了,是他的错,我帮你做掉他。
别哭了,来我这里,我不会让你哭。
除了第一次做梦的时候,秦彻几乎每次都会忍不住这么对小刀说。即使知道她听不到,即使知道自己的声音传不到她那里,即使知道她就是喜欢那个伤害了她的人……而他对于她来说,甚至连多管闲事的陌生人也算不上。
他觉得真可恨。
那家伙说她像猫?简直眼瞎,她是什么小猫?
她不是,她明明是一只小鸟。是一只义无反顾地追逐烈日,却被狡猾的捕食者死死纠缠住的小鸟……无论是他又或是他,都出于各种各样的私欲,不愿意松开她的翅膀。
既然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无法改变,那为什么还要让他看到这一切?不如别来烦他,不如要了他的命……
够了,别再让他看到她了。
更可恨的是。
在他尝试连续熬夜,捱过了梦境降临的那几天,他发现,她居然真的不会将错失的时间弥补给他……秦彻只能抱着某种理不清的复杂心情,推算下一次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是要继续想东想西到天亮,还是憋着一肚子气在沙发上不经意地睡着。
后来,他就会故意在某些心情不好的时候,什么都不做,就是坐在沙发上彻夜不眠。
等着月亮落下去。
等着太阳升起来。
但被EVER暗算、在得到老“朋友”盛情招待的那段时间,让秦彻觉得自己这个为了改掉坏习惯而培养出的矫正习惯,更加糟糕。
隐藏在废弃化工厂中的屠宰场是垃圾们的回收站,墙壁厚得连光都透不进,更别提月亮。
手术刀在模糊的视野内投下闪闪银光,像月光,又不像月光。他感受着身体逐渐失温的寒冷,在意识模糊之际,想的是却是……有点可惜,今天本该是相遇的第三天,小刀会蹦蹦跳跳跑到盥洗室给我唱歌,会在餐桌上坐得离我很近,还会对我笑得很好看。
即使知道那是在骗我,但还是……
还是想再看一眼她的笑脸。
所以说这群垃圾真是没品味,即使都是夜间生物,他也不想跟臭水沟里的老鼠当同类,他当然早八百年就看它们不顺眼,小刀当然也看它们不顺眼。这么想,他跟小刀果然很合得来,连讨厌的东西都一样,离在一起只差认识了。
——所以,你们该用什么偿还?
捂着植入右眼的控制器,转化为了SSS级猎食者的秦彻站在远远的山顶,感受着体内狂暴的力量,俯视着废弃化工厂炸成一片废墟的滚滚浓烟,几乎要控制不住地大笑。
这就是命运吗?真是荒唐!
蓄了长发。
换了穿衣风格。
留了大片大片纹身。
——结果兜兜转转,他还是成为了“秦彻”。
但无所谓,他已经想通了。
“秦老板,这次的货还是要都送去商场那边吗?”
建立了“夜枭”这个黑-帮组织,将明面的斗争转为暗处之后,秦彻拥有了很多不同的身份。有人叫他秦老板,有人叫他秦先生,有人叫他Tartarus,有人叫他猎食者,还有人叫他该死的……当然,最后这种人通常死得比他早。
不过无论是哪种身份,没有人再敢当着他的面叫他秦彻。
也只有她敢没有好脸色地直呼他大名。
想到昨晚小刀被他气得跳脚,一边憋着满肚子坏主意盘算怎么报复回来,一边无辜地眨着眼睛不怀好意叫着“秦彻秦彻”的样子,秦彻无声地勾起一抹笑。
“这两个色系再去订十套过来,”他看了看面前一堆花花绿绿的当季女士新款,挑了两套出来,“全送去商场,把之前的换下来,还是那个尺码。”
“明白,还是老规矩,秦老板放心!”
送衣服的人挂着笑脸,忙不迭地恭维着,把小山似的衣服运去指定的商场。这么多年过去,他身边的人早已习惯陪着他玩这场大型的“过家家”,传闻都说,神通广大的“夜枭”老板有个很相爱的女朋友。
有人嗤之以鼻,有人深信不疑,有人满心算计,但几乎没人怀疑真实性。
即使没有人见过那个传说中的女朋友。
“BOSS,探子传来消息,有人盯上了新到的那批特效药,”下属匆匆上前来,靠近他低声说,“位置地点就在商场附近,人多手杂,动起手来可能会波及到……”
秦彻睨视他片刻,和气地笑了。
“行,那就去看看,到底是哪位朋友这么急躁。”
下属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笑脸,正要说点什么,被秦彻不紧不慢地打断,“你做得不错,待会儿收拾收拾,跟我一块去。”对方的表情就微微僵在了脸上,又迅速反应过来,连忙点头称是。
看着下属满腹心事地离去,秦彻略感无趣地转头看向夜空。
今晚天气很好,适合在街头漫步。
他朝着目标地点走去,距离不远,正巧在下城区和上城区的交界处。穿过一条破旧的街道,亮着微黄灯光的窗户里隐隐泄露出饭菜的香气,围坐在饭桌前的家人一边哄着孩子吃饭,一边给孩子讲着故事。
“……于是那个魔鬼便被封印在瓶中,沉在海底,他心想:一百年之内,谁要是救了我,我就让他一辈子荣华富贵!”
“一百年过去了,没人救他。他想:二百年之内,谁要是救了我,我就给他打开大地的宝藏。”
“二百年过去了,没人救他。他又想:三百年之内,谁要是救了我,我就满足他三个愿望。”
“可是三百年过去了,四百年、五百年……整整过了一千八百年,仍不见一个人来救他。”
“他气得发疯,于是赌咒——谁要是这时救了我,我就杀了他!”
小孩惊奇地哇哇叫起来,一家人就笑闹成一团。
灯光昏黄,斜斜地照在秦彻颀长的身形上,镶嵌着月光石的链条反着微弱的蓝光。夜风吹过,树影幢幢,摇曳的枝桠在锈红破败的砖墙上投下暗红痕迹,如同无数扭曲的鬼手,灯光突然明灭,墙上的影子剧烈晃动了一下,又归于死寂。
抬头看了看夜空,月亮已经隐藏在了云层中,夜空黑漆漆的,只余空荡荡的晚风。
调皮,又在躲着他。
秦彻轻笑一声,缓缓闭了闭眼睛。
……
——我从黑暗中睁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