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你并不弱小。你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我看过报纸,你把瘟疫带去北美,然后又去南美,又回到这里。你一直在吃人,种下你的种子,然后吃掉他们。”
“是你们一直在抓我。”我有些委屈,“我什么都没有做,我甚至是在帮你们!我在帮你们逃离痛苦!”
“冷静,大人。”侦探安抚我,“我能够理解你,我们的观念本就不同,因此在善恶上产生分歧。”
-我不喜欢他的话。
‘满嘴谎言。’我说。
“但是,我希望你能听我说完。大人,你身上有一种天赋,当你吃掉那个......石头的时候,你就变得与它相同。我相信你已掌握它的能力。如果我能够帮你变得更强,所付出的代价只是你不伤害我们,帮助我们的话——”
“你想要我做什么?”我打断他。
“请到我身边来。”
他说着,站起身。我盯着他的脸,那张泛红发皱的脸。他的两颗小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嘴唇颤抖,牙齿也在磕碰中发出细微的声音。
他以为我听不见,实际上,当我闭上眼,我甚至能够听见他的心脏在有力搏动,肠子叽叽咕咕地挤在一起,肺部发出明亮响声——这是生命的声音。
也是恐惧和谎言的声音。
我也站起身,走向他。
“请到我身边来。”
就像旁白童话里诱骗雌鹿来到身边的巫师一样,侦探说着,在我走到他身边的时候,他拿出那把匕首,刺入我的心脏。
“见鬼去吧,怪物!”
只是在下一秒,他的大脑变爆开了。我站在他身后,露出笑容。
“童话是小孩子接触世界的第一步。”我对着他的尸/体说,“‘蒙卡洛斯’先生,这次,雌鹿没有上当哦。”[故事见我的另一本小说《鸟哥》159-160章节]
我笑着,收敛他的尸身。
-至少,我们还有收获。
旁白有些心虚。
‘当然,我总算知道你背着我偷吃东西了!你这个坏蛋!’
-派瑞特,我在消化,还在把那些东西反哺给你,我像你最爱的妈妈一样,你怎么能说我是坏蛋!
它委屈地叫唤。
我哼一声,不理睬它。直到它好话说尽,又拿出十二分精神给我增长魔力。
*你似乎理解到一些东西,好吧,小宝宝,给你魔力值*
在俗世里,里德尔一家对我报以厚望。因为我是个大学生。老里德尔已经计划好了,等我在伦敦念完书,就去做个公务员,娶城市里的姑娘,生好几个孩子。然后在假期里带着优雅的老婆和活泼的小孩回到小汉格顿度假。
只有这样,才能洗刷我的父亲早年私奔留在家族名声上的污点。
他们看着我几乎喜极而泣,我甚至听到做礼拜的时候,里德尔老祖母在忏悔室笑出声,神职人员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她几乎见到人都要说一句,小诺尔文要去上大学了——哎呀,他怎么直接去读大学了,我们还准备让他先读中学,但是在考试之后,他的老师直接就推荐他去念大学了,还是剑桥大学——哎呀,不知道那个大学怎么样,要是我的小诺尔文爱上念书,一定要读到博士怎么办——哎呀......
她的话让我头皮发麻,旁白却斗志昂扬,
-好,念大学,念博士!
‘你清醒一点!’我打断它,‘我们是来找汤姆的!’
-找完汤姆就去念大学!
‘不要。’我谴责它,‘你忘记我们的志向了吗?’
-我要念大学,派瑞特。我学了那么长时间的数学,我需要去念大学。
旁白对大学生活爆发出奇异的向往。我思考片刻,发现我们好像真的没有念过什么书。
满足它吧,唉。
‘好吧,在此之后,我们就去读大学。但是我要做实验,你自己看书哦。’
它立刻被我哄好。
-你真好,派瑞特。
我轻轻哼一声。我还在生气呢。
就在镇子上的人几乎忍受不了里德尔老太太的唠叨——就连蒂蒂也不愿意再听她说话的时候,另一个叫里德尔的青年来到这个镇子上。
他也叫汤姆·里德尔。
“哇!”蒂蒂看见他,就惊讶地捂住嘴,“汤姆先生,你也要去念大学吗?”
汤姆·里德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