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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偏远贫苦,老百姓基本处于原始的小农经济状态,当地的支柱产业,一是井盐,二是供男人找乐子的红|灯|区,三就是我们大洪马场了。
朝廷的军队驻扎在盐矿附近的断北坡。当地的行政官府,乡衙属于县衙的姻亲,私底下搞些小打小闹的烧砖制砖。
县太爷的堂姐天生丽质难自弃,送给了镇盐军队的领袖,邱蔷,作第十三房妾室。邱蔷属于本朝赫赫有名的镇边大将军,庞统麾下,手腕专横严酷,其血腥恶臭的名声在当地可止小儿夜啼。
不过剿匪确实是一把好手。
他们军队酷爱将逮到的土匪高高挂起来,风吹日晒,化成随风飘扬的人|皮旌旗。
就很……呕!
突破现代公民的认知极限。
我没有混过帮派,然而在观察到帮派欺行霸市,吃香喝辣以后,毅然决然地加入了马场青帮。
我没有从过政,祖上三代都是平民,父母都是普通白领,到我毕业以后,继承家族光荣传统,继续老黄牛勤勤恳恳的9|9|6|0|0|7。
然而在这里,削尖脑袋,行|贿巴结,极尽殷勤讨好,不择手段地挤入了古代基层衙门。
只因发现了一个事实:
我们帮里,乃至于整个马场里,不管多么有地位的管事头子,只要衙门里派人下来视察,都得点头哈腰,鞍前马后地赔着笑脸伺候,做奴才。
哪怕衙门里最低级别的小官小吏,酒场上,我们家财万贯的大老板,都得请人家上位落座,自己只敢坐最末最次。
他们是人上人。